(三)结业和待遇 1、学完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由辽宁省营养学会颁发《营养师专业人才证书》。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保障部颁发《营养配餐员》(中级、高级)国家 职业资格证书。 3、学员个人资料可自愿进入《辽宁省营养师专业人才库》,优秀学员可按会章规定加入辽宁 省营养学会。 (四)报名条件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从事餐饮及相关工作三年以上或取得餐饮职业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营养配餐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者。 (五)培训时间和形式 集中授课及实习为120学时,周末上课,滚动开班。 (六)入学、费用及考试时间 1、报名资料: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餐饮业职业资格证书(或从业年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2寸证照6张。 2、收费标准:费用包括-报名建档费、培训费、考试测评费、认证费、教材费。 中级总计-3120元/人;高级总计-3780元/人。 3、考试时间: (1) 学习结束后考试,合格者由辽宁省营养学会颁发《营养师专业人才证书》。 (2)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每年上半年5月,下半年11月进行。 (七)主办机构 辽宁省营养师人才与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由辽宁省营养学会所属的辽宁省现代营养师培训学校与辽宁省发改委培训中心共同主办。辽宁省现代营养师培训学校隶属于辽宁省营养学会。它以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依托,以全国知名的营养学专家教授为主讲教师,以国家级实验室和国内、省内有影响的营养配餐单位为教学实习基地。我国著名的营养学专家、国家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中国营养学会秘书长翟风英教授任学校名誉校长。辽宁省发改委培训中心是省发改委领导下专业从事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的权威机构。三年来已为辽宁省培养各级各类职业认证人才3600余人。在认证培训组织、学习质量、考试通过率方面均名列全国前茅。 (八) 报名地址与电话: 1、报名地点:辽宁省发改委培训中心(沈阳市市府大路290号) 报名电话:024-62236848-8003/ 23911116传真:024-22821461 2、上课地点:辽宁省营养学会(沈阳市市府大路290号) 辽宁省现代营养师培训学校 辽宁省发改委培训中心